东莞市水务集团净水有限公司2021年直购电采购项目补充通知(一)

发布者:达盛招标   发布时间: 2020-12-14 16:53:56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0年11月23日发布的《东莞市水务集团净水有限公司2021年直购电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或说明):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统一修改为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2月28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修改  2020  年 12 月 30 日 14 :00  ~ 14 :30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  2020   年 12 月 30 日 14 :30  ,投标及开标地点修改为: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室;

三、关于服务年限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篇招标公告第1条招标范围服务年限修改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招标文件第三篇用户需求书第二条服务方式及内容第6条以及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第十二条技术响应文件格式12.1用户需求偏离表中涉及合同服务期限的统一修改为:合同服务期限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招标文件第四篇合同条款格式第一条“甲方同意委托乙方进行以下技术服务”第2条中涉及服务期限的修改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乙方代理甲方在广东电力交易市场上采购电量,承诺通过直购电业务为甲方降低用电单价,提供全电量保底服务,并承担电量偏差考核责任及所产生的费用,甲方不承担电量偏差考核责任及费用;

四、关于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证明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篇招标公告第2条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2条修改为:投标人须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已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并正式取得售电资格的售电企业;

2、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9条投标文件的组成(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④修改为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已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并正式取得售电资格的售电企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打印件;

3、招标文件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第四条、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第4-4修改为: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已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并正式取得售电资格的售电企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打印件;

五、招标文件第一篇招标公告第3条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第3.3条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凭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获取招标文件):删除第(3)条、删除第(4)条;

六、招标文件第三篇用户需求书第一项目信息 表二:净水公司2021年预计用电量统计修改为:

               净水公司2021年用电量预计               单位:万千瓦时
月份 石鼓公司 樟村水质净化厂 总计
用电量 用电量
2021年2月 680 215 895
2021年3月 824 223 1047
2021年4月 932 212 1144
2021年5月 951 218 1169
2021年6月 951 217 1168
2021年7月 1103 253 1356
2021年8月 1185 230 1415
2021年9月 1155 222 1377
2021年10月 1160 230 1390
2021年11月 1124 222 1346
2021年12月 1084 230 1314
总计 11149 2472 13621

 

以下无正文。

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相符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其余内容仍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东莞市水务集团净水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