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水务集团净水有限公司2021年直购电采购项目补充通知(一)
发布者:达盛招标 发布时间: 2020-12-14 16:53:56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0年11月23日发布的《东莞市水务集团净水有限公司2021年直购电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或说明):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统一修改为: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2月28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修改为 2020 年 12 月 30 日 14 :00 ~ 14 :30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 2020 年 12 月 30 日 14 :30 ,投标及开标地点修改为: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室;
三、关于服务年限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篇招标公告第1条招标范围服务年限修改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招标文件第三篇用户需求书第二条服务方式及内容第6条以及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第十二条技术响应文件格式12.1用户需求偏离表中涉及合同服务期限的统一修改为:合同服务期限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招标文件第四篇合同条款格式第一条“甲方同意委托乙方进行以下技术服务”第2条中涉及服务期限的修改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乙方代理甲方在广东电力交易市场上采购电量,承诺通过直购电业务为甲方降低用电单价,提供全电量保底服务,并承担电量偏差考核责任及所产生的费用,甲方不承担电量偏差考核责任及费用;
四、关于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证明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篇招标公告第2条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2条修改为:投标人须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已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并正式取得售电资格的售电企业;
2、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9条投标文件的组成(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④修改为: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已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并正式取得售电资格的售电企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打印件;
3、招标文件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第四条、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第4-4条修改为: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已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并正式取得售电资格的售电企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打印件;
五、招标文件第一篇招标公告第3条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第3.3条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凭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获取招标文件):删除第(3)条、删除第(4)条;
六、招标文件第三篇用户需求书第一条项目信息 表二:净水公司2021年预计用电量统计修改为:
净水公司2021年用电量预计 单位:万千瓦时 | |||
月份 | 石鼓公司 | 樟村水质净化厂 | 总计 |
用电量 | 用电量 | ||
2021年2月 | 680 | 215 | 895 |
2021年3月 | 824 | 223 | 1047 |
2021年4月 | 932 | 212 | 1144 |
2021年5月 | 951 | 218 | 1169 |
2021年6月 | 951 | 217 | 1168 |
2021年7月 | 1103 | 253 | 1356 |
2021年8月 | 1185 | 230 | 1415 |
2021年9月 | 1155 | 222 | 1377 |
2021年10月 | 1160 | 230 | 1390 |
2021年11月 | 1124 | 222 | 1346 |
2021年12月 | 1084 | 230 | 1314 |
总计 | 11149 | 2472 | 13621 |
以下无正文。
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相符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其余内容仍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东莞市水务集团净水有限公司